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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116401110100966919/2023-00145 | 效力狀態: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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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金鳳區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7-19 |
責任部門: | 金鳳區政府辦公室 | 發布日期: | 2023-09-22 |
名 稱: | 關于印發《金鳳區促進 3 歲以下嬰幼兒照護 服務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 | ||
圖文解讀: |
一圖讀懂關于印發《金鳳區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 |
各鎮、街道、各相關部門(單位):
現將《金鳳區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銀川市金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3年7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金鳳區促進 3 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
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
為全面落實三孩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自治區健康寧夏建設領導小組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寧健組發〔2020〕3號)《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銀川市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銀政辦發〔2022〕104號)精神,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以促進嬰幼兒健康成長、廣大家庭和諧幸福、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為主線,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建立以家庭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的多元化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逐步滿足群眾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需求。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策引導,普惠優先。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金鳳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認真落實國家、自治區和銀川市托育優惠政策,并結合實際,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支持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發展。
堅持家庭為主,托育補充。家庭對嬰幼兒照護負主體責任,兒童監護撫養是父母的法定責任和義務。發展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重點是為家庭提供科學養育指導,并對確有照護困難的家庭或嬰幼兒提供必要的服務。
堅持安全健康,科學規范。按照兒童優先的原則,最大限度地保護嬰幼兒,確保嬰幼兒的安全和健康。遵循嬰幼兒成長特點和規律,促進嬰幼兒在身體發育、動作、語言、認知、情感與社會性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堅持屬地管理,分類指導。綜合考慮統籌城鄉、區域發展實際,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工作基礎和群眾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
堅持托幼一體,整合資源。堅持托幼一體化方向,在滿足常住人口幼兒入園需求的基礎上,支持公辦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舉辦托班,向社會提供更多的普惠性托位。
(三)發展目標
到2023年年末,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政策法規、標準規范和服務供給體系初步建立;至少建成1所示范性普惠托育機構,15%以上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每千人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2.9個,高于全區平均水平,托位數達到1907個;嬰幼兒健康管理率達到90%以上;嬰幼兒早期發展知識普及率、嬰幼兒家長和看護人員接受科學育兒指導率達到75%以上;托育服務機構、嬰幼兒家庭對政策環境和服務管理滿意度高于90%;人民群眾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得到初步滿足。
到2025年年末,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法規、服務標準、支持保障和監督管理體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樣化、覆蓋轄區城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基本形成;每個鄉(鎮)街道至少建成1所示范性普惠托育機構,50%以上的村(居)配備1所普惠托育機構;30%以上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每千人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4.5個,托位數達到2959個;嬰幼兒健康管理率達到95%以上;嬰幼兒早期發展知識普及率、嬰幼兒家長和看護人員接受科學育兒指導率達到90%以上;托育服務機構、嬰幼兒家庭對政策環境和服務管理滿意度達到95%以上;人民群眾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得到基本滿足。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完善多層次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建設體系
1.加強統籌規劃。要將托育機構建設納入城鄉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規劃。依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整合優化幼兒園和托育機構規劃設置,在新建住宅小區規劃中落實托育設施配建要求。新建居住區每千人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不少于12個,每托位用地12平方米的規劃指標合并到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及貨幣化統籌配建指標中,統一規劃設置。在規劃與選址、建設與驗收、移交使用和責任與處罰等方面與新建住宅項目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移交。對于新建城鎮小區居住人口規模在3000人以上(或用地規模達85畝以上)或周邊沒有滿足使用,需配套建設幼兒園的新建城鎮小區,托育機構和幼兒園一同配建。對于新建城鎮小區居住人口規模在3000人以下不滿足幼兒園單獨配建要求的新建城鎮小區,托育機構和幼兒園一同進行貨幣化統籌。已建成的居住區未配套建設或者建設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相關安全設施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每千人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不少于6個,每托位用地12平方米的標準,通過新建、改建、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和機構。
牽頭單位: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教育局、衛生健康局
2.強化用地支持。自然資源局積極協調銀川市將住宅小區配套托育機構建設要求和產權歸屬在土地出讓合同中予以明確,建成后無償移交教育局。對住宅小區配套建設的托育機構(幼兒園托班),要在規劃條件中明確托育機構規模、占地面積等指標。住房建設交通局監督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國家及地方的設計規范和建設標準進行設計、建設。配套建設的托育機構(幼兒園托班)竣工驗收合格后,按照規定移交給教育局。未按照規定配套建設托育機構或幼兒園托班的,經自然資源局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或規劃許可內容,按照相關規定處理。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應利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存量資源和低效閑置土地建設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和機構,鼓勵社會力量在新改擴建幼兒園時,將托班納入幼兒園設計規劃建設。在建設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時,統籌考慮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鼓勵利用農村公共服務設施、閑置校舍等資源,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充分利用社區資源,協調設置室外活動場地。
牽頭單位: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配合單位:教育局、衛生健康局
3.加強資源的統籌。加大教育、衛生等部門配合力度,整合轄區教育、撫養、保健資源,堅持托幼一體,支持公辦幼兒園在滿足常住人口幼兒入園需求的基礎上,通過利用現有場地或適當改造、擴充園所,延伸開展托育服務,引導各民辦幼兒園以及社區嵌入式幼兒園開設普惠性托班,向社會提供更多的普惠性托位。按照銀川市幼兒園托班管理指南,加強保育教育管理。公辦幼兒園根據辦園成本、經濟發展水平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托班保教費標準并建立定期動態調整機制,民辦幼兒園托班保教費實行自主定價,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托班實行市場調節價。
牽頭單位:教育局
配合單位:衛生健康局、發改局
4.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采取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方式,通過提供場地、減免租金等措施支持社會力量在產業聚集區、工業園區、住宅區等人群密集的區域建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支持用人單位、社會組織單獨或與鄉(鎮)街道、村(居)聯合,共同舉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依托社區提供社區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可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中開設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牽頭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配合單位:衛生健康局、工會、民政局
5.支持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照護服務。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必須符合國家《托育機構設置標準》和《托育機構管理規范》。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可根據家庭的不同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有序供給符合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消費水平的多層次嬰幼兒照護服務。
牽頭單位:衛生健康局
配合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建立完善全方位的嬰幼兒照護服務管理體系
6.規范建設標準。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范(試行)的通知》(國衛人口發〔2019〕58 號)《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2019年版)《關于印發托育機構消防安全指南(試行)的通知》(國衛辦人口函〔2022〕21 號)等文件要求,嬰幼兒照護服務用房建設標準和規范,由住房建設交通局依據有關規定抓好監督落實。
牽頭單位:衛生健康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配合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7.規范注冊登記。舉辦事業單位性質的托育機構,由編辦負責登記。舉辦社會服務性質和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登記為企業的,由審批服務管理局注冊,登記為個體戶的,由審批服務管理局注冊。登記機關應當及時將有關機構登記信息推送至衛生健康局和市場監督局。相關部門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明確職責,完善機制,優化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登記備案信息共享,切實縮短辦證時間。
牽頭單位:編辦、審批服務管理局、民政局
配合單位:衛生健康局、教育局
8.規范備案管理。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經核準登記后,應主動向衛生健康局備案。在幼兒園開設(2-3歲)托班的,在教育局審核同意后經衛健局備案登記,由教育局負責保育教育業務管理,衛健部門、市場監管部門配合監管。衛生健康局在收到機構備案材料后,備案內容符合設置標準和管理規范的,在5個工作日內,提請銀川市衛健委進行衛生評價工作,通過后,5個工作日內頒發備案回執和托育機構基本條件告知書;不符合設置標準和管理規范的,應當自接收備案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知備案機構,說明暫不備案的理由,提出整改意見。備案機構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反饋整改情況。衛健局待其整改符合設置標準和管理規范后,予以現場勘驗,通過后進行備案并向社會公開。
牽頭單位:衛生健康局
配合單位:教育局、審批服務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9.建立綜合監管體系。建立互聯互通的綜合管理網絡。各相關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托育服務從業機構管理納入基層治理,建立舉辦者自查、相關職能部門抽查和鄉(鎮)街道牽頭聯合檢查相結合的綜合監管機制,依據法定職責開展涉及注冊登記、備案、服務價格、衛生保健、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等事項的日常巡查與管理。對巡查檢查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由鄉(鎮)街道上報衛生健康局,衛健局牽頭組織市場監督管理、公安、消防、教育等職能部門依據法定職責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并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善后工作。衛生監督所依法履行日常公共衛生、執業監督管理工作。
牽頭單位:衛生健康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配合單位:市場監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隊、公安分局、教育局
10.落實機構主體責任。托育機構應承擔保障嬰幼兒人身安全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防護設施和檢查制度,防范各類事故發生,突發情況下應優先保障嬰幼兒安全。嚴禁虐待、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等損害嬰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嚴禁以“早教”“雙語”“國際教育課程”等名義開展違背嬰幼兒成長規律、教育規律的培訓活動。托育機構應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示證照。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配齊配強有資質的綜合管理、保育照護、衛生保健、安全保衛、后勤保障等從業人員。托育機構應實施封閉式管理,落實人防、技防和物防等基本建設要求,監控系統24小時運行,確保嬰幼兒活動區域全覆蓋,監控錄像資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設置一鍵式緊急報警裝置,直接接入公安機關110指揮中心或轄區派出所。提供餐食的托育機構,應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并按照法定條件從事供餐活動。托育機構的收費應符合法定要求,接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牽頭單位:衛生健康局
配合單位: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安分局、教育局
11.強化動態監管。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質量評估和信息公開制度,由衛生健康局牽頭,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定期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進行檢查評估,評估結果定期向社會公布。對評估不達標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罰。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信用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虐童等行為零容忍,對相關個人和直接管理人員實行終身禁入,并嚴格依法追究責任。執行公辦托育機構收費標準,加強對普惠托育機構收費的監管。普惠托育機構應堅持公益性原則,綜合考慮居民收入水平、服務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價格。非普惠托育機構收費標準應與其提供的服務水準相匹配,實行市場調節價,明碼標價并向社會公示。
牽頭單位:衛生健康局
配合單位: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隊、教育局、審批服務管理局
(三)建立完善強有力的嬰幼兒照護服務保障體系
12.強化政策支持。在認真落實國家、自治區、銀川市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相關政策的基礎上,將嬰幼兒照護服務必要的相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重點支持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通過采取建設補貼、運營補貼、綜合獎補、提供場地、減免租金等措施,扶持嬰幼兒照護服務事業發展。對通過備案的普惠托育機構,按每托位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建設補貼;對通過備案的普惠托育機構,按實際入托人數(月平均入托數)每人每年補助1000元運營補貼;補貼期3年。每年組織開展銀川市托育機構評星定級活動,根據建設規模、服務質量、群眾滿意程度等要素進行動態管理,按照評定等級對運營補貼進行考核發放,轄區托育機構補貼資金由銀川市和本級財政按照 6:4 的比例共同承擔。
牽頭單位:衛生健康局、財政局
13.落實優惠政策。支持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對提供社區托育服務的機構,憑衛生健康局頒發的《托育機構備案回執》,可申請用電、用水、用氣、用暖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通過實行分表計量或配比計量解決操作性問題;可按規定申請免征增值稅,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對承受或提供房產、土地用于社區托育服務的,按規定免征契稅、不動產登記費、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稅費。做好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工作。用人單位工會組織開展職工子女托育服務所需經費,可從工會經費中列支。
牽頭單位:衛生健康局
配合單位:財政局、稅務局、發改局、工會、審批服務管理局
14.積極落實托育建設專項項目。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積極申報公辦托育服務能力建設項目,建設承擔指導功能的示范性、綜合性托育服務中心;支持公辦托育服務機構建設,鼓勵采取公建民營、購買服務等方式運營。積極爭取新增一個普惠托位一次性1 萬元補助的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社會力量發展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和綜合托育服務機構,支持公辦機構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鼓勵各行政機關、國企、事業單位、幼兒園、婦女兒童之家、民營企業等單位申報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建設項目。公辦托育服務機構到市級審批部門審批,民辦托育服務機構到發展改革局辦理投資項目備案證。公辦托育服務機構建設和運營所需經費由本級財政承擔。
牽頭單位:衛生健康局、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
配合單位:工會、婦聯、民政局、審批服務管理局
15.加快嬰幼兒照護服務隊伍建設。加快培養保育、保健等專業人才,鼓勵幼教人員到托育機構從業,支持兒童保健人員為托育機構提供指導和服務,探索建立保育、幼教、兒童保健人員融合發展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隊伍。將保育師、嬰幼兒發展引導員等托育從業人員納入急需緊缺人員,列入政府補貼培訓目錄,按規定開展職業水平認定和職業技能培訓。依法實行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加強對托育從業人員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安全教育、從業技能的崗前、在職培訓,不斷提升在職人員的托育服務水平,實現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牽頭單位:衛生健康局
配合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6.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持指導。全面落實產假、配偶護理假、哺乳假和共同育兒假等福利待遇,鼓勵用人單位采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等積極措施,為嬰幼兒家庭養育照護創造便利條件。對有就業需求的照護嬰幼兒的父母提供招聘信息、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等就業服務。在鄉(鎮)街道建設家庭科學育兒指導站,每年為每個有需求的新生兒家庭提供至少1次上門指導服務,每年為有需求的嬰幼兒家庭提供不少于6次線下指導服務,同步實現線上科學育兒指導服務全覆蓋,通過親子活動、家長課堂等線上線下方式,為家長及嬰幼兒照護者提供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服務,增強家庭的科學育兒能力,培養嬰幼兒良好的行為習慣。推進公共場所無障礙設施和母嬰設施的建設和改造,開辟服務綠色通道,為嬰幼兒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條件。
牽頭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健康局
配合單位:婦聯、教育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7.推動“醫育結合”?;鶎俞t療機構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促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嬰幼兒家庭開展新生兒訪視、膳食營養、生長發育、預防接種、疾病防控等服務。金鳳區婦幼保健中心、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要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衛生保健業務的指導、咨詢服務和監督檢查。
牽頭單位:衛生健康局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加強組織領導。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和跨部門協作機制,明確任務分工,層層壓實責任。把托育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各職能部門根據工作實際制定切實管用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定期研究工作推進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規范發展。將托育服務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健康金鳳和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動督導評估范疇,關鍵指標納入年度考核指標體系,切實抓好落實。
(二)扎實推進隊伍建設。通過多種渠道積極培養育嬰、保育、保健、托育管理等專業人才,每年為托育從業人員提供涵蓋職業道德、職業規范、職業技能、安全防范、心理健康等主題的專業培訓。嚴格執行從業人員準入標準,所有從業人員均需持證上崗。
(三)切實強化部門協同。構建衛生健康局牽頭、相關部門分工合作的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大力推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教育、財政、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資源、住建、審批服務、稅務、市場監管及群團組織和行業組織要密切協作,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創新服務管理方式,提升服務效能水平。
(四)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利用現有資金和政策渠道,保障開設托班的公辦園生均經費、運營補助。將扶持普惠性托育機構發展的補貼經費和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管理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支持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的發展。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的多元化投入,做好社會資金的投入引導,支持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
(六)深入開展宣傳動員。廣泛宣傳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重大意義和政策措施,做好政策解讀、回應群眾關切。大力宣傳示范單位典型,推廣經驗做法,不定期舉辦各類科學照護講座、專家咨詢服務等活動,宣傳普及嬰幼兒照護服務知識,動員全社會關心支持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為促進嬰幼兒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本實施意見自下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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